转发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30 浏览数:4,863

穗律协通〔201459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有意向参加的律师,请填妥表格传真至市律协,联系人:黄丹丹,电话:83544243,传真:83544703。


附件一: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二:服务意向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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