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律协关于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2 浏览数:2,083
穗律协业通〔2019〕40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全面总结我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经验,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业务交流,根据全国律协《关于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律发通〔2019〕12号)要求,省律协拟面向全省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由我市律师代理或参与代理的国际经济合作、国际贸易、跨境投资、金融与资本市场、能源与基础设施、海商海事、跨国犯罪与追逃追赃、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等涉外领域的典型案例,以及易发多发、具有业务指导意义的涉外典型案例。
二、报送要求
(一)内容要求
紧紧围绕涉外法律服务中的热点、难点等选取案例,在基本案情、案件审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结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阐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不得披露、散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公开的信息。
(二)结构要求
主要包括案情简介、法律分析和案例点评三部分内容(详见附件2《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评选申报表》)。报送的案例要求具有典型性,案情简介要有案件背景、案件结果等要素,法律分析要有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要素,案例点评要有案例分析、建议或意见等要素。
(三)文字要求
案例标题:使用小二号宋体加粗,段后距设为0.5行。正文:一级标题使用三号黑体加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三号楷体,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三号仿宋,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正文使用三号仿宋,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为30磅。
(四)申报要求
请各位申报律师于4月17日前将附件2《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评选申报表》电子材料(无需加盖律所公章,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以“XX所XX律师涉外优秀案例申报”方式命名,发送至gzlxywb@126.com,并在邮件内容上注明联系电话。
三、评选优秀
(一)市律协将对各位律师申报的案例进行审核初评,评选出优秀案例上报省律协;
(二)省律协将优秀的案例编印《广东省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汇编》,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附件2:《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评选申报表》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