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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提交关于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和省实施《劳动合同法》若干规定的立法修改建议

    2012年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外公布《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规定(送审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已就上述两项立法向省政府法制办分别提交了书面立法修改建议。

    《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规定(送审稿)》对外公布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立即响应,积极组织各委员开展研究论证。截止到2月23日,各委员对上述两个规定提出的立法意见共计四十余条,主要涉及劳务派遣同工同酬、违法派遣的法律责任、合理调整工作的界定、资料保存、竞业限制等方面。委员会已将各委员提交的立法修改意见汇总并整理成两份书面立法修改建议提交给省政府法制办。

    近年来,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积极参与立法工作,曾就《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多部劳动法律法规多次向国家各级立法机关提交书面立法修改建议,其中很多建议已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