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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

 

2013814日,市律协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市律协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了工作会议。委员会主任陈敏,副主任祝聪、卢清华,秘书长朱雁和其他委员参加了会议。市律协监事会监事蔡海宁律师受邀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是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更名后的第一次会议。陈敏主任对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感谢了全体成员的积极参与和作出的成绩,也中肯地指出了委员会在以往各项工作开展时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她希望各委员群策群力,共同努力将委员会的工作更为良性稳定地运转开来。

会议上,各委员就委员会今后发展目标和具体工作展开了充分的讨论。尤其是委员会更名后在资源领域法律业务的拓展和理论知识的研究,委员们更是踊跃发言,畅谈了自己的想法。

蔡海宁监事肯定了环境与资源法律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委员参与工作的表现。他希望委员会在今后开展工作之中,更为注重工作程序的严谨性、内容的合理性,积极树立委员会的正面形象,进一步推动我市律师业在环境与资源领域的专业发展。

                                 工作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