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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成功举办“公司的社会责任”讲座与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1-02-28 浏览数:8,222

    2011年2月19日,市律协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公平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与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公司的社会责任”讲座与研讨会。本次讲座与研讨会分别由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唐健锋律师,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陈敏律师主持,由香港理工大学麦伟年教授全程英语主讲,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余蕾老师担任现场翻译,共一百多名律师参加。

    上午,麦伟年教授向听众介绍与公司的社会责任有关的基本法律概念,如公司社会责任的定义,企业责任的定义,公司市民理论等。为使听众更好地理解公司的社会责任的法律理念,麦伟年教授在介绍上述法律概念时,着重介绍每一种概念提出的背景,学者的不同观点,并用图表清晰地展现公司的社会责任涉及的相关法律领域。下午,麦伟年教授通过介绍有关道德、商业道德理论的观点以及构成道德决策的条件、阶段以及影响因素等引申出商业道德管理、设定以及评价领域等基本理论。会上,几位律师针对企业在环境污染事件中应负何种责任等问题与麦伟年教授进行交流。

    麦伟年教授丰富的理论知识,精湛的演讲水平,加之余蕾老师流畅的翻译,使得与会律师对本次培训主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会议结束后,在场不少律师仍然紧随麦伟年教授,积极向其请教有关公司的社会责任的相关问题。

唐健锋律师主持讲座

麦伟年教授主讲,余蕾老师现场翻译

讲座现场

陈敏律师主持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