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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律师为12名中国工人讨回公道

发布时间:2005-03-30 浏览数:1,088

      3月27日,在山东青岛机场,韩国律师安重汶受到青岛12名工人的热烈欢迎。工人们对韩国律师履行职业道德,为中国工人讨回公道表示感谢。
  韩国一家纺织公司青岛分公司的

孟东方等12名中国工人于2001年赴韩国公司总部工作。在韩国他们每人每月收入约四五十万韩元,折合人民币3000元左右。2002年9月,在一次对中国工人处理不公的纠纷中,中国工人向厂方交涉时,意外发现厂方每月给他们少支付了近一半的工资。因为按照韩国劳动部门规定,以他们的工作时间,每月最低工资收入应为70万韩元,折合人民币约5000元。
  12名中国工人与厂方进行交涉,要求补加工资,但没有结果。他们想寻求法律保护,但不了解韩国法律,更没钱请律师。正当中国工人陷入困惑时,韩国律师安重汶从韩国报纸上看到了这一事件,他主动找上门来,表示愿意帮中国工人打这场劳动官司,12名中国工人与安重汶签订了委托协议。
  2002年底,在韩国打工一年后,12名中国工人返回青岛,之后,大家各忙各的事儿,再也没人提起这场官司和安律师。去年底,这些工人突然接到青岛市外事办公室的电话,告知他们在韩国的官司打赢了,韩国安律师要来青岛给他们送钱,一时让这些工人惊喜万分。
  原来,接受中国工人委托后不久,安律师就开始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在获得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安律师代理中国工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韩国地方法院经过认真审理,判决工厂败诉。工厂不服向汉城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结果仍然败诉。工厂再次向韩国大法院提出上诉,2004年11月,韩国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韩国企业应向中国工人补付工资。
  拿着判决书,安律师要求企业支付欠款,企业却要求安律师提供取款委托书,但此时安律师和12名中国工人失去了联系,安律师几经周折,在韩国驻青岛领事馆和青岛外事办的帮助下,在今年初拿到了委托书,为中国工人送来了“迟到”的工资。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