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资源与环境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2019年8月)
2019-09-05 浏览数:456
业务资讯
生态环境部通报2019年1-6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
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今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各地2019年1-6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
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2019年1-6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河北、广东、山东、江苏、河南;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排名前五的省份为:广东、江苏、山东、河北、浙江。
2019年1-6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地市为:东莞市、广州市、邯郸市、衡水市、石家庄市、邢台市、沧州市、苏州市、菏泽市、临沂市;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排名前十的地市为:东莞市、苏州市、广州市、中山市、无锡市、佛山市、唐山市、深圳市、临沂市、邯郸市。
2019年1-6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县(市、区)为:北京昌平区、广州白云区、北京大兴区、绍兴上虞区、邯郸永年区、佛山顺德区、北京房山区、北京朝阳区、邯郸武安市、广州花都区、宝鸡高新区;
二、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2019年1-6月,五类案件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江苏、广东、河北、陕西、安徽。
2019年1-6月,五类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地市为:东莞市、泰州市、沧州市、泉州市、西安市、广州市、廊坊市、榆林市、常州市、合肥市。
2019年1-6月,五类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县(市、区)为:常州武进区、吕梁交城县、廊坊大城县、滁州凤阳县、北京大兴区、广州白云区、宝鸡高新区、泰州高新区、无锡江阴市、泰州海陵区、榆林府谷县、宁波余姚市、南京江宁区。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