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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佛同城化律师行业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市司法局举行

发布时间:2010-12-20 浏览数:8,738

    正值第十六届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在广州隆重举行之际,广州市司法局、佛山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师协会与佛山市律师协会于12月3日签订《广佛同城化律师行业合作框架协议》,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州佛山司法行政工作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广佛法律服务业发展。

    仪式由黄永东副局长主持。广州市司法局吴善积局长和佛山市司法局赖紫宁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吴善积局长对赖紫宁局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指出两市司法局在同城化建设上做了许多工作,展开了广泛的合作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希望两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建立起更密切的合作关系,切实推动同城化建设。赖紫宁局长对我局的工作表示感谢,认为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合作对同城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今后多沟通交流,把友好合作的传统发扬光大。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王波、佛山律师协会会长周荣炽也分别作了发言。

    广佛同城化律师行业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建立合作协调机制,促进两地一体化高水准的法律服务市场形成。一是进一步加强两地律师行业的友好合作交流,建立定期互访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重大合作事宜,共同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重点加强在企业上市、融资融券等高端法律服务领域的业务合作与开拓。二是进一步加强两地律师管理协调合作,在受理投诉、案件处理等方面加强互助和配合,共建律师诚信信息交流制度进一步提高律师管理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方面,共享律师教育培训资源,互认继续教育课时,加强培训考核的交流合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律师权益保障合作,两方律师的合法执业权利受到损害的,两地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建立群体敏感案件通报制度,加强协调沟通。五是进一步健全律师办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监管和协调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正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共同为广州佛山的和谐稳定做贡献。
    (转自广州市司法局网站)

签约仪式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