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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广州市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4 浏览数:3,034


各律师事务所: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正全力以赴,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系列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市司法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根据市律师行业党委的具体要求,广州市律师协会决定成立广州市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团(以下简称“市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发挥好律师行业职能作用,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长:邢益强

副团长:毕亚林、詹礼愿、王志军、文震殊、黄建水、官选芸、黄山、林泰松、陈默

 员:市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部分委员。并按各专业领域设服务小组,如劳动法律服务小组、医疗法律服务小组等,由各专业委员会主任担任组长,各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服务团设办公室,主任:朱宝莲,副主任:刘响亮、钱可屏、黄丹丹

二、主要职责

(一)发挥法律专业服务优势,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按要求参与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汇编及指引;根据上级机关和指导单位指令,参与公共应急事件处置,提出法律解决建议。

(二)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法规,助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为有关机构和人员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公益法律服务,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及时跟进依法依规调解疫情防控、医患医疗矛盾纠纷,促进有关问题和事件平和理性处置;维护引导全市律师行业关于疫情的正确舆论导向,彰显行业正能量。

(三)各小组要结合民营企业服务的特点,帮助企业了解和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了解企业劳动用工、租赁合同、经济合同纠纷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民营企业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市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准服务,引导成员及广大律师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方面发挥职能作用。要特别注重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防止律师群体出现传播谣言或未经权威部门确认的疫情信息。

(二)律师服务团成员要树立大局意识,从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落实好市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上级机关、指导单位的相关工作部署。要依法依规开展涉疫情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各专业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履行律师社会担当责任,发挥委员会的职能与专业特长,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带头落实应急响应和疫情防控制度措施。

(四)开展工作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及经验做法,由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及时汇总与反馈。

四、服务时间

在疫情期间,服务团全体成员将向社会各界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相关法律服务。现将全体成员电话公布,欢迎广大群众联系咨询(注:非紧急情况,建议在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联系咨询)。

附件:广州市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小组成员名单



                           广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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