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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律协通〔2019〕12号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并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联系人:燕琦
联系方式:83554275
附件:《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