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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04-05-18 浏览数:2,212

    广电总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从体制、政策、市场管理上促进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发展,真正把我国影视动画产业做强做大。
  
  《意见》指出,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影视动画产业领域的非公有制经济。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抓紧研究制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影视动画产业的具体办法。信誉良好、操作规范的民营动画制作机构在相关政策方面,享受与国有动画制作机构同等待遇。
  
  国家广电总局将向国家争取有关促进我国影视动画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对从事国产动画片制作发行机构取得的制作收入、发行收入、出口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从事国产动画片研发、生产机构,凡符合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鼓励其申请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争取安排促进我国影视动画产业发展资金,专项用于重点影视动画基地的设备更新改造和用于重点动画剧目的拍摄。
  
  国家广电总局支持有条件的省级电视台开办动画上星频道,在确保动画节目终审权掌握在广电部门手中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按照我国影视动画产业发展方向和现代产权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公司,探索动画频道企业化经营的新模式。
  
  《意见》还提出,鼓励开发与国产动画形象相关的衍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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