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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推行房产交易律师代理制

发布时间:2004-08-12 浏览数:825

    继引进南京三法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代理房产交易之后,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8月5日又与6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协议,在该市推行房产交易律师代理制。
  房地产交易实行律师代理在国外是普遍现象。律师通过对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合同文本的签订、交易行为、相关证件进行法律上的审查,可以减少法律纠纷,为房地产权属的取得提供法律保障。
  选定的6家律师事务所将在有关审核环节上与房管部门密切配合,房管部门将为相关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关查询便利,以利于他们严格审核当事人的身份和有关证件,核实标的物状况,使房产部门发证放心,老百姓领证也放心。
  房管部门表示,将与律师共同把好房地产交易登记审核关,为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的正常、有序运行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