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首部房地产律师指引将施行
发布时间:2003-02-11 浏览数:1,719
广州首部房地产律师指引即将施行,这个指引全面规范了房地产专业律师,这对规范房地产市场自然也起到一定的作用,相关的人士是如何看呢? (记者张华) 广州首部《房地产法律业务指引》即将试行,记者从起草机构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部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获悉,该《指引》旨在为执业律师从事房地产法律业务提供最基本的操作规范,主要涉及房屋土地为标的物的建设、买卖、租赁、使用、物业管理、金融和修缮,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等的法律顾问、非诉讼和诉讼业务。 广州现时约有3000多名律师,其中有1/4从事房地产行业,而房地产业务占律师工作的一半。但律行业出现了低价揽客或诋毁同行等行为,同时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在房地产交易中的欺诈和纠纷等时有发生。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表示,律师充当的是社会的“经济警察”的角色,不能是谁付钱就为谁说话,而应该忠实法律和事实,无论律师受谁委托都应该有自己独立的立场。《指引》就是使律师的工作更加明朗化,如果律师违规操作而致使消费者利益受损,消费者则可向代理律师索赔,每宗最高可赔偿600万元。 有关人士认为,《指引》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如规定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审查委托人合法持有的原件,包括注册资本金或投资的验证报告等6项公司法律文件和10项业务法律文件,需审查土地使用人已缴清的出让金的发票,查清此项就可避免物业因为土地出让金而引起产权不明的问题;又如房地产预售合同见证业务,律师应审查预售物业有无被查封、冻结或抵押等限制转让的情况,有效避免小业主买来的房子早已被抵押的情况。此外,律师可以由此提高服务水准,让买卖双方清楚了解律师在受委托期间做了什么,从而对不良律师形成巨大的约束力(有律师要求不要将《指引》公诸社会),而买卖双方来说,《指引》则可成为保障自己权益的依据,买家能够放心所购买物业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从根本上说,目前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违章建筑、烂尾楼大部分是发展商没有按合法的程序办理;房地产交易中的一楼多卖、买楼没有房产证等现象,则基本上是由于小业主对交易应该需要什么程序等信息的不对称造成的。律师一旦介入房地产交易,如果按《指引》中所详细说明的程序操作,则不会出现以上诸多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指引》所指的各项业务的从业主体,须为已取得律师执业证的执业律师。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不得独自从事房地产法律业务,但可协助执业律师工作,并且目前只有广州市律师协会的律师才受此《指引》的规范,才可以索赔。据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对《指引》颇感兴趣,拟讨论后在全国推广。 相关链接 中诚律师事务所某律师:《房地产法律指引》的出台,表明广州房地产律师有了行规,从内容上看不仅为开发商和业主的权益进行了保障和行为的约束,对律师的权益也是保障和行为的约束。其实有不少律师对参与房地产买卖程序并不了解,更提不上熟悉此类业务,而《指引》对律师参与房地产买卖业务从头到尾都作了详细规定,可以帮助律师尽快了解并掌握业务,如“当事人不予接受的事项,亦应做好记录备查”等条款。 南国奥林匹克花园常征:广州房地产业发展仍良莠不齐,还存在不良开发商欺诈消费者的现象,房地产相关法规也不完善,楼市内各方都需要有律师介入。律师介入房地产交易,不仅可以保障小业主的消费权益,帮他们规避买楼风险,而且也可能保障开发商的合法权益。《指引》的出台很及时,对房地产市场来说意义也重大,一是促进楼市更加成熟,开发商可以参照《指引》,对买卖的程序可作及时的完善和调整,而小业主也可以根据《指引》,详细了解买楼的风险并依此规避,此外请律师陪同购房,可以从《指引》得知律师是否尽职。 海珠区某花园业主:作为消费者很少与律师打交道,也不太了解律师的办事程序,但在买房这个大事上,要保护和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就离不开律师的帮助。虽然《指引》的对象是律师,但小业主可以从中了解到购房时应注意的事项和律师的职责范围,有利于双方的沟通和协商,一旦碰到不良开发商就可以联合起来。整理/王德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