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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的完美

发布时间:2003-11-14 浏览数:862

———有感英美律师事务所的培训体系(二)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 任燕玲   从一个实习律师的角度,我总结了英美律师事务所通常有下述几种培训方式。最重要的是,这些培训方式相互交融,安排得当,最后它形成了一个非常完整的培训体系,使得每个实习律师,以及律师们在培训体系中能够各取所需,汲取营养,逐渐地成长起来。   一、基础培训   由于英美律师事务所都有自己非常复杂的工作系统,如计算机系统、复印系统、电话系统、计工作小时(收费)系统、法律查询系统、图书馆系统等,因此,第一课往往是从学习这些工作技能和了解工作程序开始的。   如:计算机系统,律师事务所通常有自己固定的文档模式,如传真、备忘录、各类合同、法律意见等等,当你在写文件时,应当从文档数据库中选择正确的模板文档,然后按照律师事务所的要求,包括字体,格式等进行操作,这样你完成的文件才符合律师事务所的要求;再如,律师事务所的电话、传真和复印机等设备,其只有在输入了由合伙人账号和客户账号等组合账号后方可运行,因此发生的费用也直接计入客户或事务所名下;图书馆系统也相当复杂,有些所已经全部网络化,只要在内部网络上查询即可,有些已经局部网络化,部分查询仍需要到图书馆内。   以上各系统看似繁杂,但当你使用一段时间后就会感触现代化给人们带来的便利,因为它不但可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工作时间,而且也可明晰成本构成,降低成本,便于有效管理。   上述工作系统的建立是律师事务所的较大投入之一,但他们为了改进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仍会定期改进工作系统。为此,律师们也就需不断地学习和适应,这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挑战,尤其对于那些年事已高的高级合伙人们,有时这些工作只能由他们的秘书去做,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如何去操作那些机器了。类似前述的基础培训,通常会集中在开始工作的第一周内完成,但有的培训则会在每周或每月固定地举办,届时需要者只要报名参加即可。   二、法律专题培训   对于一个律师而言,法律专题培训课程和讲座是他们不断增强其专业能力的最重要的途径之一。   该类培训通常由合伙人或3年以上律师主讲,有时也聘请专门培训机构的培训师主讲。律师事务所通常要求3年以上律师在1年内必须作一次专题讲座,通过这种方式,一是提高全体律师的专业研究能力;二是增加律师之间专业上的交流和了解;三是增强律师的公众演讲能力。   针对不同人群,如实习生,律师或者是律师助理(美国律师助理是不同于律师的特别职位),往往举办不同的讲座,比如,针对实习律师开设的讲座,其内容通常涉及一些比较基础的实务性工作和规范化较高的一些工作,如设立公司的程序和文件;模拟法庭辩论等;有的讲座则是面对全所律师,其内容多涉及比较复杂的具有一定深度和难度的专题,如国际并购;结合案例分析如何并购一家上市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中应注意的问题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多数专题培训通常在午休时间召开,以避免与律师工作时间冲突而影响培训效果。但凡有培训课程,公司就免费提供简单午餐,大家边吃午餐边学习,非常轻松,同时也是律师们进行交流的好机会。否则,大家午休时间也会被冗长的午餐、上网聊天或瞌睡虫浪费掉。   说到法律专题培训,就不得不提及律师事务所内部的研究机构,它通常由一二个专职合伙人(或由法学院教授兼任)和三四个律师组成,负责每周将新的法律法规和案例整理出来传阅给全所律师,就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定期举办研讨会将其研究成果报告给全所律师。他们的研究专业及时,资源供全所共享,避免了律师们分别进行各自研究的资源浪费。   另外,各个专业部门还会在每周固定日子(如周一早晨)召开比较短小的业务会议,由合伙人律师轮流负责总结上周本部门各项业务的进展情况,并结合上周案例评析对本所业务的影响,提出工作建议和提示。在这种业务会议上,讨论的话题通常集中在本专业部门从事的业务领域内,因此,对律师而言,这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学习方式。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