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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示范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8 浏览数:4,731

穗律协通〔2022〕152号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升广州市青年律师的幸福感,提高青年律师的综合素质,提升青年律师在行业服务与管理、律所管理、专业素养、公益慈善方面的作用力和影响力,加强和推动青年律师与外界的交流和合作,促进青年律师的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在全市律师事务所推动设立青年律师工作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现正式启动广州市全体律师事务所中首批“青年律师工作示范站”申报工作,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21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广州市律师事务所

二、申报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设有青年律师工作机构或有指定专门高级合伙人负责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工作;

(二)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近3年未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处分;

(三)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数量在10名以上且青年律师占全所执业律师及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

(四)律师事务所针对青年律师工作有专门的工作计划、预算,有经费保障。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5日下午17:00。

四、评选程序

评选委员会根据《“广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示范站”评选标准》对各律师事务所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之后将对最终入选的律所授予“广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示范站”称号,并予以公布。

五、律师事务所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广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示范站”的律所,扫描以下二维码提交申请信息:

345.jpg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广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示范站”申请报告一份(2000字左右);

2.“广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示范站”申报表及相关附件一式两份(附件2);

3.评分表一式两份(附件3);

4.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名单一份(仅限于执业律师、实习人员);

5.律师事务所全体青年律师人员名单一份(仅限于专职律师、实习人员);

请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部,并将文件按顺序扫描汇总成一份,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2450581852@qq.com,将标题注明为“**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工作示范站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思华、邱佳成(企业微信同名)

电话:83550600、8354602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八楼。

 

附件:1.关于在全市律师事务所推动设立青年律师工作机构的意见

2.“广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示范站”申报表

3.“广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示范站”评分表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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