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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召开律师行政处罚听证会

发布时间:2004-02-25 浏览数:1,251

  律师翟某通过法院的公告栏,查找到几位法官的具体地址后发去信件,希望法官能将主审案件介绍给他,结案后他会支付相应“介绍费”。接到信件的法官将信交到了有关部门。2月10日,针对这一事件,北京市司法局首次召开了对律师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听证会。   听政会上,担任此案调查员的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工作人员认为翟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律师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于是,拟吊销他的律师执业证。翟某为自己申辩称,自己写过信向法官索要案源,但他认为自己虽有行贿的想法和打算,但并没有构成行贿事实。   据北京市司法局有关人士介绍,听证会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对翟某的处罚决定。    ————中国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