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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十个规范”管理案件执行过程 内蒙古“四项制度”统筹申诉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04-04-28 浏览数:881


 

            4月27日电 (记者  张慧鹏)记者今天从广东省法院规范执行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该省法院将从十个方面规范执行工作,提升执行管理水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在会上强调,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规范从立案到结案全过程的每个环节。

    这十个方面规范的主要内容是:规范执行流程管理;规范执行分权和执行监督;规范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规范委托评估、拍卖;规范执行结案;规范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程序;规范执行事项公开程序;规范执行款物管理;规范执行档案管理;规范法警参与执行。这十个方面基本涵盖了执行案件的全过程。

    另据了解,广东是名副其实的“执行大省”,全省法院去年执行案件标的额为578.42亿元,比前年增长了6.18%,今年一季度为92.8亿元,同比增长了74.29%,超过全国法院执行总标的额的六分之一,居全国首位。

    本报呼和浩特4月27日电(记者  李建平  通讯员 李生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确定2004年为“信访工作重点突破年”,提出到8月中旬将申诉上访案件全部处理完毕的工作目标,实行了四项制度确保活动见实效。

    四项制度是: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信访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申诉信访工作通报制度;量化管理考核制度。

    截至日前,该院共清理历年申诉上访案件810件,列为重点500件,全部明确了处理时限和责任人。其中已调卷审查254件,占50%,已听证审查161件,立案27件,做服判息诉工作120件,取得了明显进展。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