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角色特征——寂寞
发布时间:2003-10-14 浏览数:799
作为一名法官,往往对一些法官学者的著作有特别的兴趣。而在学习、研读这些著作的时候,又往往对其本人产生好奇。培根和卡多佐就是令我感兴趣的两位。 弗郎西斯·培根,17世纪英国詹姆斯一世时代的大法官、杰出的文学家、科学先驱者。这位曾写下“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数次犯罪为祸尤烈”等光辉警句的大文豪、大法官,同时又是一个十足的伪君子:一方面,他在散文中处处宣扬要做一个高尚的人;另一方面,他又时常投机取巧、玩世不恭,在担任大法官期间,他雇用律师为掮客,用助手当经手人,大肆索贿受贿,成为英国当时屈指可数的大富翁,最后被押上了审判台。似乎他是故意在用这样一种方式与世人开了一个超级玩笑。 本杰明·内森·卡多佐是19世纪美国历史上最有影响的法学家和著名法官之一。这位生活在美国工业化、城市化高速发展的社会转型时期的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却不善交际,独来独往,朋友很少,且终生未婚。这位隐士哲学家,却是美国司法史上最优秀的法官之一。 两位司法先驱者迥然不同的人生历程提出这样的命题:法官应该过怎样一种生活。生活中的培根可以说是让世代法官引以为戒的反面典型,而孤僻的卡多佐也不可能成为当今法官处世的样板,但他们的经历也许至少给我们这样一个启示:法官没必要去做一个孑然一身、与世隔绝的隐士,但也决不能混同世人、追逐名利,在世俗中沉沦。 有人这样说过:“上帝是权威的,因为他是独立于人间而高高在上的圣灵;从某种角度说,司法者就应该是人间的上帝,让法院这扇天堂之门该关闭时就关闭,该清静时就清静。”神圣的使命,对法官提出了这样一条要求:敢于面对职业带来的寂寞与孤独。 对法官来说,寂寞与孤独不仅是一种生存状态,而更是一种职业需要和角色责任,更是一种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因为,法官是公平的使者、正义的化身、法律的守护神;在法官身上闪烁着法治文明的光芒,寄托着人民群众的法律信仰。 适度的寂寞和孤独,会使法官与世人保持距离,永远使自己处在中立者的位置,独立思考,居中裁判,免受外界的影响;会使法官远离世俗,摆脱名利的困扰而忠诚奉法,全身心地追求公平与正义。 在古代,衙门的高墙林立、不可企及,官吏的异地为官、任职回避,一定程度上是为了保持寂寞与孤独的心境;在国外,法官们身份独立、深居简出、深藏不露、秘而不宣,也是在营造着一种孤独而神秘的氛围。 法官的寂寞与孤独,其实也是对自己的一种约束,特别是对自己业外活动、对自己私生活的一种自我规范。要在一定程度上远离喧闹的人群,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减少应酬,永远保持自己性情的冷静与人格的独立;要约束自己的生活方式,远离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和声色犬马,谨慎涉足娱乐场所,独善其身,我行我素,保持一种法官公正形象和神秘的美感。 当然,法官并不属于清贫,法官也需要与身份相配的物质保障,也需要与常人一样的情感生活。法官没必要拒绝新潮与时尚,但必须远离腐败与庸俗。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守住法官的那份特有的寂寞与孤独吧,这是一片法治理想的净土,也是一个法官灵魂的憩园。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