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律协通〔2026〕57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广州市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法律服务团(下称“法律服务团”)2012年12月成立以来,在市警察协会、市律师协会组织协调下,积极参与公安民警执法维权活动,为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市警察协会拟重新聘任社会律师为法律服务团成员,并委托本会征集推荐律师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聘条件
受聘法律服务团的律师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于自律,无抵毁、损害党和国家、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声誉的不当言论和行为;
(二)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国家秘密和公安工作秘密,无违法违纪受查处和行业不良记录;
(三)法律知识全面,以刑事、民事诉讼专业方向为主兼顾与执法执勤相关的其他专业方向,在律师行业影响力较大,有5年以上律师工作经验;
(四)热心和支持公安事业,自愿为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提供无偿服务;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推荐程序:
(一)公开征集,自愿报名。面向我市律师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律师均可报名。
(二)资格审核,遴选推荐。由本会对自愿报名的律师进行资格审核,遴选20名社会律师,向市警察协会推荐。
(三)择优聘任,发放聘书。市警察协会根据市律师协会推荐的律师名单,择优聘任10名律师为法律服务团律师,颁发《聘书》和《广州市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法律服务证》。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下午17:00分。
(二)请有意报名的律师认真填写《广州市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法律服务团律师自荐表》一式两份,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提交纸质版至市律师协会纪律维权部(《自荐表》双面打印,须粘贴大一寸证件照),同时将《自荐表》word电子版和大一寸证件照发至电子邮箱:jilv83516832@163.com,邮件标题请以“法律服务团律师自荐表+##律师事务所##律师”格式注明。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兆亨(企业微信同名),联系电话:020-83603729。
报送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八楼纪律维权部
附件:广州市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法律服务团律师自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