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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镇房地产权登记办法(草案)》征求修改意见

发布时间:2004-10-19 浏览数:801

  (记者李妍)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城镇房地产权登记办法(草案)》的修改现正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期从2004年10月18日至2004年11月1日。引人瞩目的是,房产证的发放拟提速。

  该《草案》对申请房地产权登记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权利人或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资料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核准登记,并将初始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地产权登记册,核发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登记应当遵循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房屋所有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关于《广州市城镇房地产权登记办法(草案)》的详细内容,市民可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进行查询,网址www.laho.gov.cn。市民对该草案的意见可发电子邮件到dingjq@laho.gov.cn。
 
    ——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