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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城市更新实务培训”讲座的通知
2025-11-06    浏览数:1,580

穗律协业通〔2025〕208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援助机构、各位律师:

为加强交流学习,提升我市律师在城市更新业务领域的专业水平,促进城市更新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律师协会城市更新法律专业委员会、广州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业务专业委员会、深圳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法律专业委员会于20251114日联合举办城市更新实务培训讲座活动。欢迎我市律师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25111415:30-17:45

二、讲座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93号会议室

三、主题内容及主讲人

(一)城市更新项目纾困实务

主讲人:王劲松,广东省律师协会城市更新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二)城市更新提速增效的法律保障

主讲人:易学超,广州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交流会记录4个课时,现场名额60人,请有意向参加的律师登录协会网站在线报名,届时现场登录“律兴”APP扫描前到即录入课时;

(二)联系人:张梓湘、林艺,广州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业务专业委员会,联系方式:1598900954113570434451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11月6日


本次活动报名《“城市更新实务培训”讲座》仅对“ 全体正常执业女律师【社会、公职、法援、公司】,全体正常执业男律师【社会、公职、法援、公司】,全部正常执业社会律师 ”开放。
活动名称《“城市更新实务培训”讲座》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60人(还剩13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5-11-06 16:00:00 至 2025-11-14 09: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已报名列表

报名人数限制:60人(还剩13个名额)

  • 1.唐高翔(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
  • 2.范作妍(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
  • 3.汪少兵(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4.区远雁(广东华科律师事务所)
  • 5.高蔚(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 6.汪大校(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 7.刘鸿汝(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 8.宋剑(广东金本色律师事务所)
  • 9.王琳(广东上茂律师事务所)
  • 10.张泰峰(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 11.臧俊峰(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
  • 12.陆向东(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13.史萍(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14.戴青云(广东金本色律师事务所)
  • 15.陈辉(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 16.梁家亮(广东乾敬律师事务所)
  • 17.邓见平(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 18.黄晓伟(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19.王煜薇(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 20.钟浩威(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
  • 21.文魁兴(国信信扬(番禺)律师事务所)
  • 22.郭杨(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
  • 23.丘志乔(广东百越律师事务所)
  • 24.黄建军(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
  • 25.王斌(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26.林俊妹(广东纽汇律师事务所)
  • 27.黎炜业(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
  • 28.王艳玲(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 29.吴迪(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
  • 30.陈花蕾(广东恒生律师事务所)
  • 31.孙庆豫(广东恒生(南沙)律师事务所)
  • 32.廖晔(广东恒生律师事务所)
  • 33.林艺(上海市建纬(广州)律师事务所)
  • 34.赵灏宇(上海市建纬(广州)律师事务所)
  • 35.黄天煜(上海市建纬(广州)律师事务所)
  • 36.林锦勇(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 37.邵国和(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 38.朱铭浩(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
  • 39.汤映珊(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40.方婧(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41.汪文静(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42.刘萍(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43.郑晓莹(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
  • 44.苏玉华(广东金本色律师事务所)
  • 45.周攀攀(广东谨然律师事务所)
  • 46.林广清(广东四隆律师事务所)
  • 47.孙素枇(广东利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