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律协介绍 > 工作通报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2年9月份工作通报

发布时间:2012-10-26 浏览数:7,267

一、会长办公会议
组织召开八届八次会长办公会议,就2012年律师体检方案、区县联络办规则(修改稿)、增补部分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和副主任、变更市律协法人代表等议题进行讨论。
二、监事会
筹备征询律师代表对监事工作意见座谈会。
三、党委
1、协助省司法厅开展第四期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
2、组织填报广州市廉政系统数据。
3、起草市律协廉洁建设工作报告。
四、业务发展委员会
1、组织开展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秘书长竞选工作。
2、召开主任工作会议,讨论法律专业委员会组建工作。
3、应市法制办征求意见,组织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讨论《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专家建议稿)》并提出修改意见。
4、应市法制办征求意见,组织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对《广州市物业管理规定(初稿)》提出修改意见。
5、应市法制办征求意见,组织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讨论《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条例(送审稿注释稿)》并提出书面意见。
6、应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征求意见,组织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7、应邀组织律师参加萝岗区法院关于周东平涉诉信访案件的听证会。
8、组织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对省打假办《开展打击制假售假健全长效机制的调查问卷》的“法律、法规”部分提出意见与建议。
9、公平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邀请南开大学许光耀教授举办“纵向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法讲座。
10、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与市检察院反贪局就新刑诉法实施的相关问题进行座谈。
五、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
1、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
2、公共关系小组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广州律师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提案。
3、征集对《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修正案)》的修改意见。
六、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到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开展调研。
七、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
协助广州市警察协会征集《关于征求组建广州市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法律服务对有关事项意见的函》的修改意见。
八、实习管理工作委员会
1、召开八届二次实习管理工作委员会执委会议。
2、9月份批准实习49人,在册实习人员1231人,期满考核72人,2人未通过考核。
九、文体工作委员会
1、召开主任会议,讨论广州律师第六届运动会相关工作并修改工作计划。
2、筹备广州律师第六届运动会。
十、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1、举办第一期女律师形体培训。
2、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市妇联志愿时操作系统培训。
3、组织律师参加市妇联9•25婚姻法信访例会。
4、与市女法官协会开展联谊活动。
5、举办健康养生讲座。
6、撰写《广州市女律师执业状况调查报告》。
十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与省律协接洽举办广州律师演讲比赛事宜。
十二、执业纪律和执业调处委员会
1、组织召开纪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议,讨论近期投诉案件。
2、组织召开纪律审查第四小组、第五小组会议,讨论近期投诉案件。
十三、对外宣传联络委员会
1、召开全体委员工作会议,布置落实近期工作。
2、与省律协宣传委联合举办与广州地区各主要新闻媒体的交流活动。
3、配合市司法局做好“聚焦司法公正”集中宣传活动,联系协调主流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律师行业的先进典型。
4、编辑第39、40期《广州律师》杂志。
十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调研小组
1、赴上海、天津、杭州开展调研活动,了解当地政府部门购买法律服务的相关工作情况。
2、邀请市法制办参加座谈会,就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展开讨论。
3、起草《走向法治政府的阶梯——广州行政机关购买法律服务的调研报告》。
十五、律师事务所税务问题调研小组
1、赴上海、天津、杭州开展调研活动,考察当地律师行业税务问题的相关工作情况。
2、与来访的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市地税局就律师行业税收问题举行座谈会。
十六、秘书处
1、配合、协助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及党委、团委实施、开展上述各项具体工作。
2、联系会长、副会长、党委委员等参加广东省司法厅组织的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
3、收集、整理秘书处各岗位工作职责及办事流程。
4、调整秘书处办公电话号码。
5、跟进协会网站改版事宜。
6、协助接待珠海市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来访。
7、配合市司法局做好2012年广州市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会务工作。
8、派员参加市司法局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培训班。
9、开展秘书处文件处理、收取会费、党组织关系调转以及会员补充医疗保险等各项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