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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召开银行反洗钱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2-09-16 浏览数:1,562

  会议透露,央行将制定并颁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报告暂行规定》   (记者李巧宁)银行业反洗钱工作会议日前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强调,银行业要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金融交易制度,依法维护客户的权益,堵塞可能被洗钱等犯罪活动利用的漏洞,认真执行金融交易监测报告制度,配合司法部门打击洗钱等犯罪活动。   会议认为,近年来中国银行业反洗钱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是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规和规章,规范了金融交易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出台了《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境内外汇账户管理办法》、《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规定》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行了存款实名制。商业银行也结合本行实际,制定了本系统的反洗钱规章、制度和办法。这些法规规章的实施,为我国银行业的反洗钱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二是建立了反洗钱组织机构。200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银行业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部署我国银行业的反洗钱工作。今年7月,人民银行又成立了反洗钱工作机构和支付交易监测机构,专门负责人民银行反洗钱的具体工作。一些商业银  行也先后建立了相应的反洗钱机构,负责本系统的反洗钱工作;三是发现和查处了一批与洗钱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打击逃套外汇、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加强了反洗钱国际合作,认真履行了反洗钱国际义务。   会议讨论了银行业严格执行金融交易规章制度和防范洗钱等犯罪活动的措施和当前要做好的重点工作。第一、各有关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第二、切实加强反洗钱法规制度建设。中国人民银行将制定并颁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报告暂行规定》,完善我国银行业的反洗钱法规体系;第三、建立金融交易的分析监测报告制度和信息沟通机制;第四、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防范打击洗钱等犯罪活动;第五、加强反洗钱教育培训工作;第六、继续加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方面的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