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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安监管场所调整律师会见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6 浏览数:3,674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根据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通报,现就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公安监管场所律师会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会见继续采取视频方式;

二、到公安监管场所办事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无需核酸检测要求。

特此通知。

 

  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