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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设新冠疫苗第三针加强针律师专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浏览数:4,247

穗律协通〔2021〕102号

 

关于开设新冠疫苗第三针加强针

律师专场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最新防疫部署要求,当前开展接种新冠疫苗第三针工作,为方便全市律师(实习人员、行政人员)疫苗接种,现定于2021年10月28 -29日(下午)开设新冠疫苗第三针加强免疫接种律师专场,进一步加固免疫屏障。具体事项如下:

一、时间:2021年10月28下午14:30-16:00 、29日下午14:30-16:00;

二、地点:越秀区光塔路杏花巷52号,光塔街接种点(导航:光塔街民族民俗文化博物馆);

三、接种人员:完成2剂次灭活疫苗(科兴、生物)且满6个月(180天)的18周岁及以上人群;

四、三针疫苗接种禁忌及注意事项:

(一)已知对疫苗的任何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

(二)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三)妊娠期妇女;

(四)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五)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前,接种医生会询问健康状况,请如实告知相关信息;

(六)接种完成后,需现场留观30分钟,接种当日注射部位保持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适当安排休息;

(七)接种后一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原,尽量不饮酒、不进食辛辣刺激或海鲜类食物,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

五、接种点目前疫苗针数充足,有需要且符合接种条件可带身份证免预约前往。咨询电话:81302422(光塔街接种点联系电话)。

疫情期间,请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个人防护不放松。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