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律师队伍践行爱国主义精神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1 浏览数:3,205
穗律党通〔2024〕37号
花都区律师行业党委,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联合党支部:
为在全市律师行业进一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根据广东省律师行业党委《关于报送律师队伍践行爱国主义精神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一)案例应为5年内律师、律所办结的真实案例(2019年1月1日后办结),具有一定典型性和社会影响力。
(二)案例所体现出来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用明显,能充分展示经办律师、律所的深厚家国情怀和过硬业务素质。
(三)案例主要包括:维护国旗、国歌、国徽等国家象征和标志案例;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案例;维护企业、公民在海外合法权益案例;维护英雄烈士和英烈家属合法权益案例;保护国家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案例等。
二、报送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律所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将开展律师队伍践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系列活动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落实本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案例征集报送工作。
(二)确保质量。典型案例要突显指导教育意义,内容详实、亮点突出、表述规范准确,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篇幅约3000字左右(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党组织书记要加强审核把关,按照好中选优原则报送案例。
各律所党组织请于2024年6月11日中午12点前,将推荐报送的典型案例,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填报。同时,将附件1案例申报表、附件2案例(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到gzlxdwb@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命名为“践行爱国主义精神典型案例——xx律师事务所xx同志”)。纸质盖章版邮寄到律协党建工作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8楼801,电话83526052)。
附件:
1.践行爱国主义精神典型案例申报表
2.律师队伍践行爱国主义精神典型案例(参考模版)
中共广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