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之内动拳脚律师妨碍公务被拘
发布时间:2005-03-30 浏览数:1,287
3月8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在执行43名农民工申请执行河南省南邓高速公路某项目部拖欠工资款一案时,被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孙某竟在法院内公然殴打法官。被执行人顾某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司法拘留和罚款,其律师孙某因妨碍执行公务也被司法拘留和罚款。
辽宁省路桥建设三公司机械化二处二队系被告南邓高速公路某项目部下属施工队,郑长海系该施工队负责人,43名农民工均在郑长海负责的施工段打工。自2003年3月底至2003年11月,该施工队共欠43名农民工工资款32.2万元。后农民工多次催要,郑长海均以无钱为由推拖。
2003年12月中旬,郑长海突然去向不明,农民工无奈之下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资款。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项目部一次性支付高旺等43名农民工工资32.2万元。该项目部对一审不服,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项目部一次性支付高旺等43名农民工工资283270元。
终审判决生效后,该项目部仍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2005年1月12日,43名农民工到宛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次寻找施工队负责人,该负责人却避而不见。
3月8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路桥公司项目部传唤其法定代表人顾某,并将其带回法院。下午4时,路桥公司项目部法律顾问孙某带领4人来到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态度强硬地说:“本案涉嫌诈骗,宛城区公安分局经侦队已经立案,法院不能执行。”办案人员对其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警告,并令法警将其带出执行局办公室,两名法警将孙某带至办公室门外,孙却一脚踹开办公室的门,并不顾法警阻拦大打出手,将一名法官踹倒在地……
鉴于顾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和律师孙某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法院依法作出了对2人司法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决定。
被执行人顾某及其律师被押入看守所后,慑于法律的威严,于发稿时该项目部已全额支付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