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家环保组织致信港交所纽交所建议惩戒中海油
发布时间:2011-07-08 浏览数:1,008
自然之友、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达尔问自然求知社等11家环保组织7月6日致信港交所和纽交所,提醒致港交所和纽交所注意上市公司中海油(00883.HK)在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中的表现,并予以惩戒。
11家环保组织表示,作为油田控股公司(控股51%),中海油向社会公众隐瞒事故情况长达一个月之久,严重威胁投资人权益,漠视企业环境社会责任。他们建议,两交易所对中海油不进行及时披露信息的违规行为进行详细调查,并予以惩戒。
11家环保希望,港交所及纽交所秉着保护投资人利益,严格规范上市公司披露的原则,对本次漏油事件信息瞒报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对中海油的行为给予惩戒。
来 源: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