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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营改增”,关注律师行业发展——市律协成功举办“税务问题研讨会”

2012年12月16日,市律协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市律协多功能会议室成功举办“税务问题研讨会”。市律协会长黄永东,副会长庄伟燕、张平,市律协财税法律委员会主任杨青燕、副主任何海琼、秘书长唐高翔,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律师和关注税务问题的律师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1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省国税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茜,市国税局货物与劳务处副处长骆翠敏,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杨卫华教授,暨南大学经济学院财税系主任沈肇章教授、副主任高艳荣教授作为特邀嘉宾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杨青燕主持。

本次会议主要围绕广州自11月1日开始试点“营改增”所带来的问题和思考,以邀嘉宾和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主题演讲、与会人员自由交流两者结合的形式开展。黄永东会长为会议致辞,他简要介绍了我市律师行业现状、适用“营改增”政策对律师行业发展的影响,并呼吁在座的嘉宾与学者思考如何使税收政策发挥税收作业,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经济转型升级及律师行业的发展。

以下三方面是本次会议的主要讨论内容:

(一)积极看待加快适应“营改增”政策

与会领导与高校专家一致认为,“营改增”试点工作具有积极的作用,是巩固国家减税结果和促进经济转型的必然选择。李茜所长简述了“营改增”相关政策以及在“营改增”政策实务操作上做了简单的介绍。她提出,律师事务所要积极看待“营改增”政策,认真研究仔细分析清楚其中的利与弊,加快适应“营改增”政策。杨卫华教授提出,“营改增”政策将律师事务所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额纳税人具有积极的意义。他引用上海律师撰写的关于律师事务所在“营改增”政策下缴税的计算方式的文章说明律师事务所在“营改增”政策下所影响并未如大家想像的糟糕,他呼吁律师事务所应正确看待“营改增”政策,革新律师事务所财务制度,加快适应政策,促进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发展。沈肇章教授从财税的特点和制度方面向与会人员做“营改增的思考”主题发言。他认为,“营改增”政策下律师事务所应该积极应对,不要局限于如何减负的思维,而应着眼律师行业整体的增强,要正确引导律师事务所税收理论测算和实际增收的差异观念,因地制宜改变律师业务方式

(二)“营改增”政策对律师事务所影响深远

律师行业作为鉴证咨询业务范畴进入“营改增”试点工作,受到的影响是巨大的。何海琼副主任从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律师事务所在不同税收制度下的举措以及广州与上述几个城市在不同税收制度下的律师业务收入和发展现状比较“税收政策对律师事务所行业的影响”主题演讲。她认为我市律师行业在业务收入上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有着明显的差距,税收政策属于因素之一,而“营改增”政策更是加剧了对律师行业发展的影响。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王志卫律师从我市律师行业的发展状况做“税收政策与律师行业的发展”主题演讲。他引用数据,从我市律师业务收入的结构层次阐述目前营改增政策对律师行业带来的影响。他提出收入与税负的关系对律师行业的影响巨大,呼吁律师事务所目光不要只关注在税率的上升和下降,而更应该着眼于律师事务所更为长远的发展战略上,积极适应营改增政策带来的新问题

(三)律师事务所如何应对“营改增”政策

如何应对“营改增”政策给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业带来的问题,嘉宾和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见解和看法。李茜所长认为,律师事务所要关注相关的过渡政策。她认为,律师事务所需要密切留意“营改增的相关过渡政策和安排,并与税务机关或税务顾问及时沟通试点中出现的税务问题,防范和化解风险。高艳荣教授认为全市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分析政策,积极整合资源应对。她建议市律协和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律师行业的整体税负研究,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寻求“营改增”政策下与律师行业复杂的特性相符的税收制度。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徐立律师认为,随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深入,可以预见未来税务机关将加大对律所及合伙人税收的征收管理,加快推进律所合伙人个人所得税的“查账征收”制度因此,她呼吁律师事务所要正确评估营改增以及查账征收制度对律师事务所和合伙人潜在的影响,同时相应地规范其财务制度,严格发票管理。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黄刚强律师在就广告业和律师业在营改增政策下税负的影响和应对主题发言时提出,律师事务所要在暂短的过渡时间内,积极开展内部培训,加强对财务、税务和合伙人在营改增试点改革的培训工作,以达到适应营改增政策对律师事务所在会计核算和申报纳税上的更高要求。

营改增政策给律师事务所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自由交流环节,与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就营改增政策下律师、律师事务所如何应对与嘉宾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经过主题发言和自由讨论后,骆翠敏副处长进行了总结发言。她希望我市律师事务所重新梳理自己的业务流程和规范财务制度,弄清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理清各种法律、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关系,调整律师事务所经营运转管理的模式,积极争取减少税负。同时,她还向与会人员提供了相关行政机关给予在“营改增税改之后税负增加(有一定数额的定量规定)的律师事务所提供财政扶持资金的信息。她提醒我市律师事务所要予以高度重视相关政策多关注省、市国税局网站的相关讯息,有效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争取财政资金的扶持。

改革一直与律师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营改增税改之后我市律师业如何进一步发展是我市律师都应该密切关注与思考的问题。市律协、市律协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将继续关注“营改增”政策,并及时地与有关部门沟通,加强组织我市律师、财务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

 

                              

                          研讨会现场

    

           与会领导、嘉宾与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会后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