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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广州律师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案例集(暂定)》案例稿件的通知

穗律协业通〔2023100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为凝聚共识、加强交流、促进发展,着力提升广州律师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执业水平和行业影响力,广州市律师协会拟编辑并正式出版《广州律师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案例集(暂定)》发行。现面向广州市律师协会全体会员征集案例稿件,具体稿件要求如下:

 一、稿件主题

本次案例征集分为:民事案例、刑事案例,行政案例,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等实务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对一些关键问题和误区进行提示,能对办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起一定的指导或借鉴作用。

二、稿件体裁

体裁以案例为主,也可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三、征稿对象

广州市律师协会全体会员

四、投稿邮箱及截止时间

(一)投稿邮箱:lawsons_qianyi@foxmail.com,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投稿)作者姓名-单位-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案例”字样

(二)投稿截止时间:2023年430

五、稿件的内容格式参考

(一)字数3000字左右

(二)字体要求

1.标题为黑体三号字;

2.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段落间距1.5倍;

3.正文结构为三级标题:分别用序号“一”、“(一)”、“1.”表示,其中一级标题为宋体四号字,二级标题为宋体小四号字,三级标题为宋体小四字。

(三)案例格式(详见附件)

(四)文章涉及的案件当事人信息隐蔽要求

所有稿件中涉及的案件当事人信息(包括自然人、法人等名称),考虑到侵犯隐私等侵权风险,请一律隐蔽相关信息。

(五)注释

为避免知识产权纠纷,引用处应有说明,注释。注释为脚注,脚注标识为小五号字体,符号为阿拉伯数字加圆圈(如“①”),每页连续注,脚注内容为五号字体。

(六)作者信息

作者姓名写在文章末尾处,并在其后加脚注符号“*”,在脚注内容中将作者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写明、注明全文字数。

编写案例须为律师本人原创,不得抄袭和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

六、特别说明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将对投稿进行评议,以确定选用的稿件;

(二)由于经费有限,本次投稿以及被选用的稿件无任何形式的稿酬,请各作者知悉;

(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四)秘书处将另行通知被选用稿件的作者,稿件一经入选将视为授权我会出版。

(五)联系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周倩仪 13570408060

秘书处:张志钰020-83554373(企业微信同名)

 

附件:案例格式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3年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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