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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申请实习审核业务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2 浏览数:8,255


穗律协实通〔202014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

因“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审批专线已与广州市律师协会完成连接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原申请实习审核业务采取“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与“广州市律师协会实习管理系统”并行的方式不再使用,现将申请实习审核业务方式通知如下:

一、拟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直接登录“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6940167)提交申请,经执业机构审核同意后,打印申请表格加盖执业机构印章后连同相关材料直接前往市律协递交纸质申请材料,无需等待系统审批。(具体材料清单及办理时间详见市律协办事指南:http://www.gzlawyer.org/info/4d460a72dd7b4829921cf4f5321b5e0d

二、“广州市律师协会实习管理系统”(与“律兴”APP通用)账户及初始密码将在实习业务审核完毕在由市律协在发放实习证件时一并告知。请实习人员登录系统完成在线工作日志填写、培训报名、在线学习等工作。

三、已经在“广州市律师协会实习管理系统”建立的账户可继续使用。

未尽事宜详见广州市律师协会官网通知,具体详阅官网“办事指南”。

如有疑问,可及时与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实习考核部联系,联系电话:83556042。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