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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扶持律师业的文件是如何出台的

发布时间:2007-12-20 浏览数:1,732

    今年12月7日法制日报在头版刊出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出台9条意见全面推进律师业发展的消息后,在全国引起了广泛关注。司法部专门向福田区司法局了解详情,广东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派员上门调研总结经验,其他不少地方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也纷纷致电或专程到深圳学习取经,并对福田区政府这一在全国具有领先性的举措给予了高度评价。福田区政府扶持律师业发展的文件是如何出台的?文件中包含了哪些创新性的内容?带着读者关心的问题,今日记者再次走访了福田区。

司法局助力

律师业成为提升软实力优质资源

  “福田区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需要做大做强法律服务业,而众多律师所和律师云集福田又为法律服务业走向规模化高端化创造了条件。”福田区司法局局长谷廷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司法行政机关顺应这一形势,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促成了区政府推进律师业发展文件的出台。”据谷廷兰介绍,作为深圳市行政、文化、信息和商务中心,也是深圳总部经济和高端产业聚集区的福田区,近年来在土地、资源、人口、环境“四个难以为继”情况下,面临着从提升软实力入手突破发展空间限制的转型,福田区委、区政府为此提出“环境立区”的发展战略,并把法制作为支撑“环境立区”的八大支柱之一。面对新的形势,福田区司法局大胆迎接挑战,积极助力律师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促成了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律师担任区各级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以及福田辖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设立和福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联席会议制度的形成,在短短几年间将律师业打造成福田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不可多得的优质资源。

政府重视

红头文件为律师业发展“推波助澜”

  据统计,目前福田辖区有律师所150家,执业律师3000余人,分别占到了深圳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总数的近六成和七成,每万人中20个律师的比例甚至高于律师业最发达的美国。2005年和2006年,福田区律师业务收入和纳税额连续两年在全市所占的比例均超过了70%。在律师业已经实实在在地成为福田区高端服务业重要构成的情况下,福田区司法局及时抓住机遇,于2006年12月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了关于辖区律师队伍和律师业发展状况的调研报告,就进一步开掘和用好辖区丰富的法律资源,科学有效地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提出了具体意见。
  该报告得到了一直关注辖区律师业发展的福田区领导的高度重视,福田区委书记许德森批示:“此报告分析透彻,请司法局认真研究,切实跟进服务,为律师在福田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创造有利条件。”福田区区长李平也批示“报告很有价值,分析深入到位。律师这个群体及其作用的发挥对环境立区战略和增加中心城区软实力至关重要。”
  李平同时要求区司法局召开“充分发挥律师作用,进一步推动和加强依法治区工作,为环境立区建言献策”的专题座谈会。今年1月,福田区首次辖区律师代表建言献策座谈会举行,13位律师代表在会上畅所欲言,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李平聆听了发言并与律师们展开对话,他充分肯定了律师们为福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区政府要为律师业的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采取切实措施扶持律师业做大做强。在此次座谈会后,福田区司法局经过缜密调研,起草了《关于推进律师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从9个方面提高辖区律师业服务效能,全面推进律师业发展。在征询福田区委政法委及区公、检、法机关的意见后,该意见草案被提交福田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获得通过。11月16日,《关于推进律师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作为福田区政府的红头文件正式下发。

创新举措

律师有偿代理信访

  地方政府专门发布扶持律师业发展的文件,不仅在广东省从未有过,在全国也属罕见。福田区政府的这一文件明确了包括建立律师建言献策的常态机制、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支持律师参政议政、完善各部门和律师协会的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强化律师在社会矛盾调处机制中的作用、提高辖区律师事务所综合竞争力、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律师公平竞争的执业环境、强化律师管理工作等9个方面的内容,虽然篇幅不长只有2000来字,但所确定的扶持措施中肯而实在,其中的一些创新性规定也颇为引人瞩目。该文件不仅提出要推动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及参与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纠纷的处理,还明确规定支持律师依法有偿代理信访。这既是对律师在政府信访工作中作用和价值的认可,也必将促使信访工作真正走上法制轨道。该文件提出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也让人耳目一新,这意味着律师在福田区政府的依法行政中将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发挥更大的作用。

扶持实在

政府出钱送律师出国学习

  在推进律师业走向高端化、国际化方面,该文件确定了实实在在的扶持措施,规定每年由福田区司法局拟制经费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在该区经济发展资金中拨出专项扶持经费,用于以下几个方面:选派辖区优秀律师到国(境)外学习、考察、培训,培养一批掌握WTO规则、熟悉涉外诉讼程序的律师人才;实施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在国(境)外学习、进修的法律人员学成后到福田辖区执业;鼓励和支持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合并与重组,培育建立一批规范化、专业化和规模化的律师事务所;扶持辖区律师事务所到境外创办分支机构,参与国际竞争;鼓励深圳律师与港、澳、台律师的联合与合作。
  谷廷兰告诉记者,《关于推进律师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还只是一个框架性文件,内容也基本上限于原则性规定,目前该局正在根据这个意见起草实施细则,并将在征询有关各方的意见后报送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预计这一工作在明年春节前后可以完成。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