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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环境委成功举办“土壤污染防治法专题讲座”学术研讨沙龙

发布时间:2018-10-23 浏览数:4,749

20181019日上午, 为促进我市从事能源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业务的律师交流和合作,提高环保法律执业专业水平,针对 201911日起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本法”),广东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律协环资委”)和广州市律师协会能源资源与环境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律协环境委”)在从化翠岛温泉度假村举办了“土壤污染防治法专题讲座”活动。本次活动由李挚萍教授担任主讲人,李军强主任担任主持人,30名人员到场参加。

《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中的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依法规范土壤污染防治行为,最大程度地减少土壤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挚萍教授针对本法进行了详细的系统的和有深度的讲解。李教授是本法的立法组成员,参与了立法调查和具体立法过程,李教授分享了立法过程中的细节、难点和争议点。

李教授首先将本法与美国环境立法和美国环境律师执业现状进行了比较,回顾了本法的立法背景问题特别是土壤污染调查问题,讲述了本法的立法过程和本法名称的由来,简要介绍了本法的章节架构,比较了本法与关于大气、水等相关法律的不同点,重点分析了本法中的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和措施以及土壤污染调查制度等重要制度和改善土壤质量的政策导向,比较了土壤质量标准与大气和水质量标准定义的不同,同时又分析了土壤修复和责任主体以及责任主体序位的问题,最后李教授分析了本法中存在的立法中的纰漏和不清晰和有争议的问题点,比如认定的性质问题和本法溯及力的问题。

    讲座的提问环节后,与会的同行律师们积极发言。首先,律师关心本法的专家意见稿与本法的最终稿对比,李教授回答专家意见稿的骨子还在;其次,有律师关心委托第三方土壤调查有效性的问题,李教授讨论了土壤调查在协商谈判中的作用;也有律师关心广东省针对本法制定条例的问题,李教授进行了有深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