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布决定废止《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等五项部颁规章
发布时间:2002-09-12 浏览数:1,462
国家卫生部公布了决定废止的五项部颁规章。 这五项以卫生部令形式颁布的规章是因政府职能调整,有关职责已经交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并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局长令代替而予以废止。 其内容包括:一九九零年十一月二日发布的《进口药品管理办法》、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发布的《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暂行)》、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六日发布的《生物制品管理规定》和一九九五年六月十八日发布的《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与此同时,卫生部还对《放射防护监督员管理规定》、《国家卫生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则》等十五项不适应实际需要,已被新颁布的部长令代替的规章宣布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