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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广州律师艺术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5 浏览数:3,215


穗律协通〔201913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丰富我市律师业余文体生活,联络、团结、凝聚更多优秀文艺人才,树立和宣传我市律师良好的精神风貌,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友谊和交流,推广和传承广州律师文化,提升我市律师影响力。广州市律师协会于2018124日成立广州律师艺术团。现将艺术团组织机构和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语言艺术队(主持、朗诵、演讲、话剧、相声、小品、魔术);

(二)舞蹈队(民族舞、国标舞、现代舞等);

(三)声乐队(通俗演唱、民族演唱、美声演唱、合唱团及各类戏曲表演);

(四)器乐队(西洋乐器、民族乐器);

(五)书画摄影队(毛笔书法、硬笔书法、国画、油画、水粉画、水彩画、摄影)。

二、人员名单

团长:文震殊

副团长(兼任执行团长):马晓艳(女)

副团长:沈涛

语言艺术队队长:汪翊

舞蹈队队长:景嘉琦(女)

声乐队队长:华青春

器乐队队长:周长怡(女)

书画摄影队队长:黄永青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9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