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03-10-20 浏览数:816
数万名网友浏览参与 五百多条意见转交 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圆满结 截至10月5日,为期34天的最高人民法院就《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活动圆满结束。中国法院网将收到的519条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全部转交最高人民法院,其中部分意见将在今天的中国法院网上公布。 据不完全统计,这次最高人民法院网上征求意见期间,点击进入网上调查专栏的达数万人次,浏览帖文5700多人次。在这数百条网友意见中既有来自普通百姓的,也有来自法律界人士的;既有媒体收集到的市民呼声,也有法院、学校、律协组织讨论的成果。天津的刘洪杰律师认为“解释二”第23条有些弊端,理由是福利分房政策各地方和各单位不尽一致,不宜对此情况作统一规定,且仅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居住,一旦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当事人势必还会发生确权争议,徒增讼累;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民法研究组则建议解释中应明确“同居关系”是否系非法律禁止行为,以统一认识;郑州大学法学院特地组织教师、学生对婚姻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针对其中十条分别提出了修改意见与理由,发在网络上;广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在发表的意见中说,从互联网上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就《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广州市律师协会对此十分重视,召集民事业务委员会及处理婚姻案件的资深律师,结合南方婚姻家庭案件的实际情况,从律师的角度提出修改意见……可以说,每一条意见都凝聚着社会各界对婚姻法的关注,展现了中国公民良好的法律素养。 据介绍,为配合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征求意见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吸纳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9月25日下午,中国法院网召开了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座谈会,新华网和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座谈会进行了同步网上直播,数千名网友浏览并参与了讨论,提出各类相关问题百余条。 另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仍在进行,截止日期为2003年10月15日。该项调查目前已有500多位网友发表意见。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