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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胜方受聘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第一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特邀委员

发布时间:2018-12-28 浏览数:6,637

2018年717日上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在天河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目的在于保障法官合法权益,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健全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增强司法公信力。

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由法院委员和特邀委员共同组成。成立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天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坚雄当选第一届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天河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楚镐,以及副院长陈淡卿当选副主任,天河区法院相关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法官代表等19人,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惠明、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辜少辉等3位特邀委员共同组成25人的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近年来,天河区法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逐步建立起民事案件整体繁简分类以及全类别案件局部繁简分流的全方位、全覆盖繁简分流工作体系,有力提升审判效率。2017年该院结案50706件,同比上升43.1%。近日,该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是广州市唯一获评的法院。

肖胜方继受聘为第一届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后,再次受聘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第一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特邀委员,他表示,这两个机构的成立,其实也是“严管厚爱”的队伍建设指导思想在法院系统的落地生根。肖胜方还认为“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体现的是一个国家法律信仰的程度”,法律共同体建设,任重而道远。

肖胜方表示,将担负起新的使命,履行好新的职责,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章程》规定,认真完成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与其他24位委员一道认真履职,为切实维护法官依法履职,提升法官的职业尊荣感、责任感、使命感,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贡献自己的力量。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