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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论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0 浏览数:3,648

穗律协业通〔201835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出台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这是继2017年提及的“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后,“粤港澳大湾区”连续第二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粤港澳大湾区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这要求法学研究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在一湾区三法域的背景下,思考和规划如何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及三地经贸协议的叠加优势,直面大湾区建设中的理论难题和挑战,回应实践中的重大需求和三地人民的关切,就完善与协调粤港澳法律冲突和构建合作机制探索新制度,形成新理论,提出新对策,最终以推动“一国两制”在大湾区建设中的传承与创新。

鉴于此,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特协同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法律研究中心以及广州市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及自贸区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论坛”,诚挚邀请各位专家、学者和业界人士参会并提交论文。欢迎广大律师报名参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0602日(星期六)上午830

二、讲座地点

广东财经大学(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

三、讲座内容

本次论坛将重点围绕以下议题进行研讨: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基础

()粤港澳大湾区贸易便利化法律机制

()粤港澳法律冲突与协调机制

四、论文要求

参会者可围绕会议主题撰写字数不低于7000字的会议论文,论文采用WORD格式,正文前加300-500字左右“摘要”,3-6个“关键词”;脚注,每页脚注重新以“①②③……”形式编号。其他格式与注释体例可参照《学术研究》杂志投稿须知。请参会者在2018520日前发送论文至会务组电子邮箱:gdufe20180602@126.com,并随附详细情况介绍,包括姓名、单位、职称、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等。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论坛会议论文”。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名额有限,有提交论文者优先安排;

(二)因涉及承办方交通及食宿安排,请各位与会代表在53日前填写以下“参会回执”(见附件)发送至会务组电子邮箱:gdufe20180602@126.com。住宿及会议地点均安排在校内的丽枫酒店(61日全天设会务接待);

(三)会务费及食宿费均由承办单位负责,与会代表需自理往返交通费;

(四)本次培训记录8个课时,各位律师可持律师执业证现场登记课时。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8419 

 

附件:

             参会回执

姓名

单位

职称

职务

性别

拟提交论文题目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预计抵达时间

预计离开时间

 

备注

 

 

 

 

 

 

 

 

 

 

 

(联系人:关婷允18903014029、梁嘉麟,8355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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