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主打诚信牌
发布时间:2003-03-26 浏览数:1,349
(记者苏楠 实习生杨雅婧) 打官司请律师也是一种消费,当事人就是消费者,律师提供的商品是法律服务。作为消费者,当事人有权利要求律师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能否做到诚信,直接关系到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并关系到整个律师行业的社会信誉和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 为了有效保证北京律师更好地诚信执业,维护广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于近期推出了建立律师诚信管理体系的举措。该诚信体系从进入律师行业的入口处开始,包括严格准入制度、推行执业公示制度、建立律师诚信信息系统、出台北京律师诚信执业公约,直至对律师违反诚信将受处罚的责任机制等。这一体系的建立,将使律师行业的整个工作过程均纳入规范的管理和严格的监督之下,从而不断提高整个行业的诚信服务水平,使首都律师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迈上一个新台阶。 自1979年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北京市律师业在司法行政和行业协会“两结合”管理之下得到了迅猛发展,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广大律师以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高超的法律业务水平为促进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为企业、百姓在社会、经济文化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排忧解难等方面都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赢得了很高的社会评价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北京市律师诚信建设已经取得较好成绩的基础上,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律协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北京律师队伍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律师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与社会公众的期望值和满意度还有不小差距;随着律师队伍的迅速壮大,新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尚不健全和不完善;近年来对律师的投诉量也呈上升趋势,以北京市律师协会近3年处理各类投诉的情况为例,2000年至目前共接到投诉392件,立案232件,结案132件,经查证属实律师有违规违纪行为的95件,占结案数的71.9%;律师因严重违反行业规章给予行业处分的14件,律师代理案件质量成为当事人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以2002年为例,这类投诉占总投诉量的54%,主要表现为律师在案件代理收费前后态度大相径庭:工作态度不严肃,不尽职尽责;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如北京光明律师所在收了代理费后,正赶上律师所迁址,却不积极采取措施与当事人联系,导致当事人1年以后才找到这个所,而此时案件的诉讼时效已过……还有的律师业务水平差,承办自己不熟悉的法律事务或对法律适用判断错误,造成工作上失误,给当事人以虚假承诺等等。 针对上述情况,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协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法律服务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已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律师在提供服务中,也就是在提供商品中,应优质高效,作为消费者也有权利要求律师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为切实维护广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北京律师业的整体利益,必须全面建立和加强律师行业诚信体系,提高整个律师行业的诚信服务水平。 律师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为: 一、严格律师行业准入制度。目前正在修订的《实习律师管理办法》对接受指导实习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将进行严格的资质认定。在一年的实习期中,大幅度加强实习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力度,并严格考核,完善实习制度,严把行业入口关,使新律师在进入这个行业时便牢固树立诚信执业的观念。 二、积极推行律师行业执业公示制度。通过完善各项管理规定,将律师收费、律师执业纪律、执业规程和标准等内容向社会公开,便于社会各界和当事人了解情况,进行监督。为此,北京市司法局将指导律师协会完善律师执业信息的归集与披露机制,目的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违反诚信原则的律师能被社会公众所认知、了解,使其受到市场规律的制约。北京市律师协会将于近期出台《北京市律师诚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该规定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有关诚信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进行了规定,向社会提供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执业状况及诚信状况。 为执行北京律师行业执业公示制度,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律协还建立了“北京市律师诚信信息系统”,包括以下内容:1、身份信息。这部分信息包含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执业时间、学历、律师事务所的成立时间、合伙人的组成等。这部分信息将被公开,接受全社会的查询。2、提示信息。这部分信息包含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对诚信执业有负面影响但不足以构成处分的情况,如轻微的违规行为等。这部分信息由于轻微和不确定性,不予公开。但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可作为参考资料。3、警示信息。包含因违规受处理的情况。这部分信息可向社会公开,并接受当事人查询。为此,北京市律师协会开通了律协网站,届时,律师诚信信息系统中的身份信息将向社会披露和接受查询,同时,披露律师违规处分的警示信息将从今年起定期公布,并记录在其身份信息栏目内。 三、出台《北京律师诚信执业公约》,要求全体律师共同遵守。该公约郑重承诺:1、忠实于宪法、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2、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3、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4、保守国家秘密、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6、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7、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四、调整工作机制,加大对投诉案件的处理力度。北京市司法局正在抓紧制定有关规定,将社会各界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投诉统一委托北京市律师协会受理,对于符合立案标准的,由律师协会统一立案调查。对于违反职业纪律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由律师协会直接处理;对于情节严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律师协会向司法局提出建议或由司法局直接决定作出处罚。这种机制将会大大提高对投诉案件的处理力度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加强对律师行业的严格规范管理。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杨艺文、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董春江在谈到北京律师诚信体系建设时说:人无信不立,国无信而衰。律师行业特别是北京律师行业作为法律执业群体,在遵守诚信这一市场基本原则的同时,应有更高要求,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起到一个示范推动作用,我们相信,随着这几方面措施逐步实施,经多方共同努力,北京市律师行业诚信服务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在民主法制建设中及整个社会信用体制建设中将会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