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2-03-30 浏览数:737
由市(深圳)住建局起草的《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草案)》,昨起通过市政府法制办网站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我市拟建立土地绿色出让制度。
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土地绿色出让制度。国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用地功能设立相对应的单位土地能耗、水耗指标,并将绿色建筑等级、可再生能源应用量、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建筑材料回用率等绿色建筑指标列为土地出让的基本条件并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划定了绿色建筑发展重点领域,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
为激励绿色建筑发展,征求意见稿提出市财政部门每年应当从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中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用于支持绿色建筑相关项目或活动,对获得绿色建筑等认证的社会投资项目,市建设主管部门可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贴。
本文来源于深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