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法院规范执行款管理已向债权人发放款项三十亿
发布时间:2004-07-28 浏览数:959
本报深圳7月27日电(记者徐来)自去年10月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在全省156个法院展开了一场全面清理执行款、规范执行款物管理的专项活动并取得成效,从而结束了以往执行款底数不清的历史。截至目前,广东省各级法院通过清理执行款,已及时向债权人发放款项达30.8亿元,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举行的全国法院执行款管理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的。
2003年10月,广东法院系统相继发生的两起执行人员挪用执行款事件,引起广东省高级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决定在全省156个法院开展全面清理执行款、规范执行款物管理活动。今年3月,广东省法院又派出由省法院执行局、监察室和各中级法院执行局组成的6个工作组共49人,分赴广东省23个中级法院听取汇报,并抽查45个基层法院执结的4572件案件,深入了解各级法院开展清理执行款的情况,检查执行款收、付款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有力地推进了广东法院系统清理未结执行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广东省法院系统展开的规范执行款物管理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绝大多数款项做到了款案对应。据不完全统计,已及时向债权人发放款项共30.8亿元,保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通过这次清理活动,促进了执行款的规范管理。该省有139个法院设立了执行款专用账户,有148个法院完善了执行款管理制度,64个法院实行了计算机系统管理执行款。目前,广东省法院系统执行款管理正在向规范化目标迈进。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