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为百万井盖标明权属单位:谁家的井盖谁负责
发布时间:2010-09-19 浏览数:983
新华网广州9月15日电(记者叶前)从15日起,广州市所有市政井盖上都将标明权属单位和报修电话,缺失井盖需在3小时内修复,一旦出现伤害事件,权属单位是赔偿主体。
刚刚获得通过的《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试行办法》确立了井盖的责任主体,以及市、区、街三级对井盖设施的监管责任和井盖设施权属单位维护管理责任。
广州市城管部门统计显示,广州共有各类井盖设施约100万个,主要隶属通讯、供水、排(污)水、燃气、供电、省(市)有线电视、供热、监控设施等八个主要行业、数十家权属单位及众多使用单位。
广州市城管委主任李廷贵说,长期以来,井盖设施存在建设标准偏低,损坏、丢失严重,巡查不到位,维修和补缺不及时等问题;加上管理维护责任不够明晰,井盖设施管养维护法规不健全,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市民遇到意外事故后无法可依。
根据《办法》,井盖设施权属单位是井盖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人,负责井盖设施的巡查、养护、维修和改造等,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监督、考核区、县级市和市相关部门对井盖设施的维护管理情况的职责,构筑了市城管部门牵头,市、区、街三级联动,权属单位具体落实的井盖设施管理体制基本框架。
为了防止因井盖设施缺失伤人找不到“主”的情况,《办法》规定,井盖设施权属单位对自己所属井盖设施标明单位名称和报修电话,万一出现井盖设施缺损,市民可以马上知道井盖设施属于哪个部门。井盖设施权属单位不仅要限时修复,一旦出现了伤害事件,权属单位也是赔偿主体。井盖缺失权属单位应该在3小时内修复,如果因为施工条件限制3小时无法修复的,应该在36小时内修复。而不履职的权属单位和个人将要面临查处和问责。
对于城市普遍存在盗窃、破坏、收购井盖设施的“老大难题”,《办法》将予以从严从重处罚。李廷贵表示,主管部门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重点打击盗卖井盖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被处刑事处罚。此外广州还将加大对非法收购旧井盖设施行为进行查处,发现无照收购井盖设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