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商停开楼巴应与业主商量
发布时间:2007-06-14 浏览数:1,453
开发商停开楼巴应与业主商量
本报讯(记者耿旭静 通讯员交通宣)记者昨日获悉,下月15日广州市将实施《广州市楼巴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约433辆楼巴实行行业统一管理。业主乘坐楼巴再不用“心惊惊”,出行安全将有保障。市交委还提出,楼盘开发商如要停开楼巴,应与楼盘业主协商。
43楼盘通楼巴
个别楼巴超期服役
目前,广州市共有43家楼盘开通了楼巴,开通楼巴线路80多条,投入车辆433辆,从事楼巴驾驶人员604人。为方便小区住户的出行,楼巴以楼盘始发、跨区运行为主,天河宏城广场是市中心最大型的楼巴停靠点。
据业内人士介绍,由于缺乏规范管理,大部分营业性楼巴一直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其运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有少数楼巴因客源稀少,经营每况愈下,只能依靠开发商给予补贴维持运行,运行方多年没有更新车辆;个别楼巴超期服役,安全堪忧。
现存约433辆楼巴
3个月内须依规定办理手续
为保障楼巴安全运行,规范楼巴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小区居民的出行安全,广州市交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印发《广州市楼巴管理暂行办法》,对楼巴实行规范的管理。该《办法》将于7月15日正式实施,重点对楼巴的运行安全和司乘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规范管理,落实“三把关”,包括把好车辆技术检测关、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关、车辆安全运行关。
《办法》对“楼巴”的概念做了明确规定,指出楼巴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住宅小区里面、为进出住宅小区人员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的中型以上的客车,分为营业性楼巴和非营业性楼巴(免费看楼车)”。这些楼巴均列入监管范围之内。
《办法》规定,现有楼巴的运行方应当自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据介绍,营业性楼巴需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客运包车”的性质进行管理。而免费看楼车(非营业性楼巴)虽然无需申领该证,但必须在车辆的显著位置标明“免费”字样,以便于主管部门及乘客监督。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