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称收年费不合法告银行律师败诉
发布时间:2009-05-08 浏览数:1,213
律师孙先生因认为银行“偷偷”地划走了他账户里的30元年费,将银行诉至法院。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一审认定银行收取年费没有违反双方的约定,驳回了孙先生的起诉。同时,法院建议银行完善服务,在合同中明确年费收取方式,划扣年费告知储户。
西城法院认为孙先生在办理借记卡时,签署了相关文件,并对其中内容无异议。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银行收取借记卡年费是合法正当的服务收费行为。
但是此案也暴露出银行在合同订立以及服务上尚有瑕疵。西城法院向银行提出了司法建议,建议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收取年费的方式,划扣年费时通过手机短信或其他方式告知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