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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律师协会 2007年11月份工作通报

发布时间:2007-12-17 浏览数:7,398

一、维权委员会                                          

1.      继续筹备召开我市律师事务所纳税工作研讨会。

2.      新接律师执业保险申报2件。

二、纪律委员会

1.      整理市律协2004-2007年度投诉档案,拟备编写投诉案例。

2.      新接投诉案件1件。

三、业务发展委员会

1.      向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劳动合同文本(修改稿)》的修改意见。

2.      向全国律协提交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关于《律师承办商品房交付业务指引》的修改意见。

3.      分别向市交通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市法制办提交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草案稿)》的修改意见。

4.      向全国律协提交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章震亚律师关于《律师承办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业务指引》的修改意见。

5.      向市司法局法规处提交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许奋飞律师关于《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6.      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许奋飞律师应邀参加广州市房屋交易登记中心主办的《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专家论证会。

7.      邀请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 朱榄叶 教授举办“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大课培训。

8.      邀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经理、资深注册会计师刘火旺举办“财务知识ABC”小型讲座。

9.      邀请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刘毅与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联合举办“计算机网络犯罪与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小型讲座。

10.  邀请香港律师会副秘书长何志强举办“股权收购合同、贷款合同”小型讲座。

11.  正式成立市律协破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12.  继续筹建市律协环境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

13.  与广州电视台英语频道、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市律协第三十一期法律英语沙龙。

四、财务监督委员会

1.      进行市律协下半年的账目审查工作。

2.      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草拟并修订市律协财务管理制度。

五、对外宣传联络委员会

1.      联合市司法局召开广州市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并组织主任律师们参观位于南沙的广州丰田汽车厂、南沙深水港等大型企业。

2.      组织市律协历届理事座谈会,并邀请与会理事为庆祝市律协成立二十周年撰写回忆文章。

3.      与《法制日报周末》合作,宣传报道广州律师专业化发展状况。

4.      联系广州社科院,商讨委托其编撰《广州市律师行业发展蓝皮书》。

5.      初步完成2007年第五期(总第11期)《广州律师》杂志的文章选编工作。

6.      配合市司法局政治部做好2006-2007年度广州市“三八”红旗手的评选推荐工作。

7.      做好2007年度广东省律师行业评优活动各奖项的组织申报工作。

8.      筹备对外宣传联络委员会年度总结会暨与媒体记者的联谊活动。

六、文体委员会

1.      组织举办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二届篮球锦标赛。

2.      组织市律协高尔夫球队参加省律协第一届“健康杯”高尔夫球友谊赛(获团体冠军)。

3.      组织市律协乒乓球队参加广东律师“和谐杯”乒乓球赛(获团体冠军)。

4.      组织召开市律协合唱团及舞蹈团骨干会议,商讨、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5.      组织市律协羽毛球队参加江门律协羽毛球友谊赛。

七、党团工作

1.      组织召开市律协三届九次党委会,进一步部署中共广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经验交流会的工作事宜。

2.      配合市局政治部、市“基评”办做好2006-2007年度市“基评”活动评议工作。

3.      继续资助广西百色永乐乡小学贫困学生。

4.      继续协助市司法局纪委收集“清风杯”书画、摄影展作品。

5.      继续做好中共广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经验交流会的筹备工作。

八、秘书处

1.      配合、协助本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及党委、团委实施、开展上述各项具体工作。

2.      组织举办广州市律师协会2007年第二期律师岗前培训。

3.      以广州市律师协会名义捐款6万元,参加市民政局组织开展的“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并向全市律师发出捐献物资的倡议。

4.      拨付市律协会员互助基金5000元,慰问易春秋所张战律师。

5.      着手做好关于我市青年律师成长道路的课题研究工作。

6.      实地验收新开设的广东卓明律师事务所。

7.      参加省律协组织的征求实习人员管理规则及交接工作意见的会议。

8.      组织纪律委员会、维权委员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和财务监督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赴香港、苏州、杭州、安徽等地考察学习。

9.      组织我市律师赴英、澳培训的报名工作。

10.  派发补充医疗保险合同复印件及相关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