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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门槛一降低受惠者增160万

发布时间:2002-09-13 浏览数:1,266

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农村村民人均月收入300元以下:在广州从业、已办理暂住证的外来人员也能提出申请。 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法援机构会做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广州市司法局黄永东副局长对记者说,一直以来群众强烈反映打官司难,难就难在请不起律师。今年,广州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切实解决好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同时要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以办理刑事案件为主转向办理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并重的转变。据此,广州市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结合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全市1200多名社会律师的工作实际,重新制定了广州市法律援助的受援经济标准:城镇居民为家庭人均月收入500元以下;农村村民为家庭人均月收入300元以下。同时,不但广州市的常住人口可以受惠,只要在广州从业的人员、已办理暂住证的外来人员也能提出申请。这样一来,全广州市受惠人数从原来的40万增加到200多万人。 此外,对部分重大影响的群体案件和涉军案件,从社会稳定和国防利益出发,根据案件特殊情况可以不受此款经济标准限制。 黄永东表示,随着广州经济及律师行业的发展,司法局还会进一步将受援条件放宽,让广州更多的困难群众能真正受惠于政府的法律援助。司法局保证,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法援机构会做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只要符合条件的人提出申请,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就一定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黄永东希望符合法援条件的困难群众借助援机构进一步了解法律,尽可能地避免诉讼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