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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2018年6月)

业务资讯

一、514日)我国已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总数达4150

截至20184月底,我国已核准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4150件,其中一半以上的地理标志成为区域经济支柱产业,对当地就业、居民增收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十八大以来,我国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达1918件,占历年注册总量的46.2%

消息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二、521日)北京知产院:“老子画像”具有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了原告张某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第10445487号“老子画像”图形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案后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将“老子画像”用在酒等商品上,已损害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具有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消息来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三、529日)自201868日起,商标注册证将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第267号《关于机构改革过渡期统一开展专利商标等申请相关事宜使用印章及文书有关事项的公告》,重新组建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等工作,其中,自今年68日期,商标注册证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

消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531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缺席审判”作出史上最重判罚,判令被告赔偿900万元。

上海某电动车技术公司因非法复制、安装并使用了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享有著作权的CATIA V5 R20软件,原告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后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庭审,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侵权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律师费共计900万元。

消息来源:上海知识产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