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印发《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03-07-01 浏览数:1,230
(通讯员肖定东、林雁飞记者欧阳晨)为贯彻《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省公安厅近日印发了《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实施细则》共有44条,分为总则、安全监督、安全保护责任、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服务机构、安全审验、安全培训、法律责任、附则等九章。具体内容如下: ———明确了公安机关网监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明确了安全措施; ———规定了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和生产单位备案制度; ———规定了信息网络安全检测产品管理制度; ———明确了安全服务资质等级管理程序; ———规定重点安全保护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及计算机机房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的监督; ———明确了安全培训对象、合格证书发证期限和组织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