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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液巨头蓝月亮与打假人王海轮番诉讼的台前幕后

发布时间:2011-08-03 浏览数:2,719

    在国内洗涤类产品普遍含有荧光增白剂的情况下,知名打假人王海和其他数名职业打假人选择行业巨头蓝月亮作为目标,以蓝月亮洗衣液所含的荧光增白剂"致癌"为由,在京沪穗轮番发起诉讼和投诉;经营国内公交车广告的世通华纳公司紧随其后,制作蓝月亮产品"含毒"的新闻节目,在全国数十个大中城市的公交车上密集播放……到底谁是这起事件的幕后推手?

   7月25日,广州市黄浦区法院正式受理国内洗衣液巨头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诉北京世通华纳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名誉侵权一案。

  早在今年6月20日,知名打假人王海通过新浪微博称,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蓝月亮)亮白增艳洗衣液添加的荧光增白剂属于一种强致癌物质。与此同时,多位职业打假人紧随其后,轮番对蓝月亮发起诉讼,并请王海作为代理人。

  在蓝月亮透过其官方网站和媒体澄清之后,北京世通华纳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世通华纳)又在国内20多个大中城市的公交车上,用一周的时间,反复播放“蓝月亮洗衣液含有致癌物质,消费者应谨慎购买”的电视片。

  在此之前,蓝月亮已经对知名打假人王海提起诉讼,指责王海捏造事实,故意抹黑企业。

  从王海宣称蓝月亮产品含有致癌物开始,到多名打假人联合围攻蓝月亮,再到世通华纳在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播放与此相关的电视短片,这一系列行为集中在30天之内发生。蓝月亮因此怀疑,上述行为的背后,有竞争对手操纵。

  一边是国内同行业市场份额最大的洗衣液巨头蓝月亮,一边是国内最大的公交移动电视传媒集团世通华纳,再加上当年以知假买假而闻名的职业打假人王海及其群体。这场即将展开的连环诉讼大战,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职业打假人围攻蓝月亮

  今年6月14日,王峰委托王海把蓝月亮和华堂超市诉上法庭。王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王峰用在华堂超市购买的蓝月亮洗衣液洗小孩衣服,孩子穿后啼哭不止,王峰认为这是产品残留物刺激皮肤所致,遂要求蓝月亮赔偿损失700多元,并要求蓝月亮召回产品。

  6月20日,王海通过他的新浪微博连发10条消息,指蓝月亮“亮白增艳洗衣液中添加荧光增白剂”,并要求蓝月亮品牌代言人、知名媒体人杨澜公开道歉。

  王海向媒体声称,受消费者许先生委托,他已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起诉杨澜及蓝月亮公司。而实情是,6月14日左右,王峰委托王海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交诉状。但法院至今未受理该案。

  同时,王海在新浪微博中称受北京消费者王峰委托,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起诉杨澜及蓝月亮公司。据记者调查证实,北京一中院也未受理王峰的起诉。

  王峰就是王海的弟弟。

  王海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事情发生之后,蓝月亮始终没有主动约谈沟通。但蓝月亮方面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法务人员曾与王海的公司联系,但其公司员工拒绝沟通和见面约谈,而是要求通过媒体公开回应。

  6月21日,王海指派两名职员作为王峰的代理人,向《法制晚报》投诉蓝月亮洗衣液有毒、致癌。当天,《法制晚报》记者与蓝月亮公司取得联系,转述了王海的质疑。在阅读了蓝月亮提供的相关资料后,该报未做报道。

  在北京受阻后,王海等人移师上海、广州再战。于是,“荧光增白剂事件”全面爆发。

  这一天,王海到《每日经济新闻》投诉,该报派3名记者对荧光增白剂一事进行采访。此时,王海的微博被多位网络名人转发,传播量剧增。蓝月亮公司与一些转发者取得联系,发现大部分人都是受人委托而转发。蓝月亮公司不断接到媒体要求采访的电话。

  就在王峰起诉前四天,另一打假人叶茂良在广州天河城吉之岛超市购买了两袋蓝月亮深层洁净洗衣液,一周后,他向广州市质监局等七家单位投诉蓝月亮洗衣液,被驳回。

  在王海向媒体投诉的同时,叶茂良以消费者身份,委托王海为代理人,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起诉吉之岛超市和蓝月亮,要求共计40元的双倍赔偿。

  7月8日前后,王海向上海市质监局投诉蓝月亮洗衣液,未被受理。

广告公司的新闻节目

  一阵起诉高峰过后,公交车电视媒体开始跟进蓝月亮事件。

  “打着‘亮白增艳’、‘洁净更保护’的宣传口号,由知名主持人杨澜所代言的蓝月亮洗衣液近日被曝出含有致癌物荧光增白剂。”7月11日至17日,深圳、厦门、武汉、南京等大中城市的公交移动电视,播放了由世通华纳《消费智囊团》栏目制作的有关蓝月亮洗衣液含荧光增白剂的报道。

  《法治周末》记者得到的上述视频资料显示,节目是以王海怀疑蓝月亮洗衣液中含有的“荧光增白剂”致癌为由头制作的,警示“消费者谨防致癌增白剂”。

  世通华纳官网显示,该公司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公交移动电视传媒集团,其打造的移动电视全国广告联播网业已覆盖中国34个主流城市和17个三四线城市,9万余辆公交车,13万余台电视收视终端,影响中国亿万城市居民。

  按照该公司官网的介绍,“消费智囊团”制作的节目,在厦门、大连、武汉、苏州、呼和浩特等13个城市的公交车上播放,每天共计滚动播出64次。但是,蓝月亮公司获取的证据显示,世通华纳至少在全国28个城市的公交车上播放了“蓝月亮含有致癌物”的节目。

  蓝月亮公司对该节目非常愤怒。蓝月亮副总经理邓岗认为,这样的节目会让消费者得出“蓝月亮产品损害了消费者权益”的结论,这是对公司严重的名誉损害。

  据世通华纳官网的描述,“消费智囊团”是该公司影视中心的节目之一,主要解答消费者对购买电子电器类产品的疑问。受众目标是对电子电器类产品有购买、或是潜在购买需求的人群。

  邓岗认为,蓝月亮洗衣液与电子电器类产品没有任何关系,并不符合该节目日常的题材标准,向观众推荐产品的电子电器类广告栏目,变成警告观众不要购买蓝月亮产品的节目,其动机令人怀疑。

  蓝月亮公司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该公司曾尝试与世通华纳进行沟通,但对方称,这是在做新闻。世通华纳北京总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在回复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该公司已与蓝月亮和王海进行过沟通,因此没有采访的必要了。

  一档推荐电子电器类产品的公交视频节目,却在没有任何权威部门调查认定的情况下,大规模地在全国多个城市宣称一个知名企业的产品“含有致癌物”,并且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那么,世通华纳制作的这个电视节目,到底是新闻还是广告?如果是新闻,世通华纳是否有采集制作新闻节目的资质?如果是广告,到底由谁出资以及出于何种动机?

  对此,世通华纳一位高层人士只是简单地表示,世通华纳有制作电视节目的资质。记者要求进一步采访,这位高管表示:“世通华纳处于上市前的‘缄默期’,不能对外发布任何信息。”

荧光增白剂有毒吗

  记者调查发现,王海等人对蓝月亮洗衣液发起的攻击,所引用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安监总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该表列出了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四类物品:粉尘、化学毒物、物理因素、生物性因素。其中,序号96为荧光增白剂,代码HX82,类别为“化学毒物”。

  在这份分类表中,乙醇(序号85,代码HX71)、油彩(序号97,代码HX83)、柴油(序号98,代码HX84)等也被归类为“化学毒物”。

  国家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工作人员回应《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这个分类表是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工人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制定的,与洗衣液所含荧光增白剂是否有害无关。

  “安监总局针对的明明是荧光增白剂的生产环节,而不是使用环节,王海故意混淆概念。”邓岗说,“在安监总局的这个表中,酒精(乙醇)、柴油等排在荧光增白剂之前,消费环节并没有说它有毒。”

  邓冈对此解释说,同样被列在该分类表的“化学毒物”栏目中的“HX71乙醇”(即酒精),是食品和医药中广泛使用的化学物质,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酒”的主要成分。这里的意思显然不是指乙醇有毒,而是指生产乙醇的过程中要注意职工的安全及健康防护。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HX82荧光增白剂”。“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王海等人却故意混淆概念,以莫须有的事实对企业进行抹黑。”邓岗说。

  根据专家介绍,荧光增白剂是一种色彩调理剂,其作用原理是吸收光线中不可见的紫外线而反射出强的蓝色光线,以弥补和增强白色物体因蓝光缺损而造成的视觉上的泛黄。目前,世界上已生产的荧光增白剂有15种基本结构类型,是近400种不同结构的化合物。

  国家发改委在《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QB/T2953-2008)中,明确指出了可用于生产衣物洗涤剂的荧光增白剂种类,包括二苯乙烯基联苯类(如CBS-X等)和双三嗪氨基二苯乙烯类(如33#等)两类结构。《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蓝月亮亮白增艳洗衣液中所含有的荧光增白剂,是其中之一———二苯乙烯基联苯二黄酸钠CBS-X。

  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蓝月亮深层洁净洗衣液(亮白增艳)”进行检测的结果表明,其产品中含有的荧光增白剂为二苯乙烯基联苯类,属于国家标准允许使用的。

  早在今年3月,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蓝月亮深层洁净洗衣液(亮白增艳)”的检验显示,该产品对皮肤无刺激性。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也对该产品进行了质量检测,结果为合格。

  7月19日,王海在博客上列出了证明荧光增白剂毒性的三篇学术论文,本报记者全部下载后阅读,发现这三篇论文的结论恰恰支持荧光增白剂无毒说。

  在《荧光增白剂的毒理安全性讨论》一文中,作者通过纠正对荧光增白剂有潜在致癌、致畸的猜测给出如下结论:“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荧光增白剂剂量是绝对安全的。”

  陕西科技大学造纸工程学院郭惠萍等人所著《荧光增白剂的毒性分析》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华东理工大学教授沈永嘉等人在《荧光增白剂的毒性》中指出,用含有荧光增白剂的洗涤剂,采用手洗的方式,皮肤上会残留荧光增白剂,若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不再用手接触含荧光增白剂的制品,72小时后,原先吸附在皮肤上的荧光增白剂会因其他洗涤活动而脱附。

  这篇论文引述了国外学者的试验,将洗涤剂常用荧光增白剂溶于水后给动物口服,可以在动物排泄物中检出荧光增白剂,而在体内器官中未检出。“这表明,荧光增白剂在动物体内不会被吸收。”该论文第一作者沈永嘉写道。

  此外,沈永嘉在文章中引用了另外一个试验———使用含荧光增白剂的洗涤剂清洗的医用外科绷带,对伤口愈合过程没有影响。

  沈永嘉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日本、美国、德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官方已经得出荧光增白剂CBS对人体和环境没有负面影响的结论。例如,日本肥皂洗涤剂工业协会(JSDA)在2007年发布的《荧光增白剂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影响的风险评估的结果》中就认为,CBS对人体是安全的。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也就上述事件发表声明,称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被国际国内大量权威研究报告证明,对人体安全环保,并被广泛使用。8月2日下午,协会在北京中国科技会堂召开“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安全性”媒体见面会,各路专家从各自专业的角度,对荧光增白剂的原理、应用及安全性进行了科学论证,并再次重申: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对人体安全,对环境友好。

疑有幕后推手

  7月初,广东职业打假人陈小冰也加入了这起针对蓝月亮的空前行动,她向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起诉中国洗涤协会和销售蓝月亮洗衣液的华润万家广州公司,理由是:洗协没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具备对荧光增白剂环保、安全与否作出认定认可的资格,洗协断言荧光增白剂环保属于恶意欺骗消费者行为。

  实际上,在洗衣粉(液)制造行业,荧光增白剂是一种常见的原料。7月22日,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国内多家企业生产的洗衣粉、洗衣液、洗衣皂等共27件产品进行检验。结果显示,奥妙、白猫、碧浪、汰渍、雕牌、立白等知名品牌均含有荧光增白剂。

  但是,受到围攻的只有蓝月亮,不管是王海还是与他一致行动的其他打假人,都对同类洗涤产品普遍含有荧光增白剂的事实只字不提。

  据调查,蓝月亮是目前国内洗衣液市场最为强势的品牌,占有40%的市场份额,超过后三家竞争对手市场份额的总和。或许,正是这一独占鳌头的市场地位引发了这起若隐若现的恶性竞争事件。

  蓝月亮方面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坚信,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却对一个知名企业发动这样的连续攻击,其背后明显有竞争对手操纵的痕迹。

  负责销售业务的蓝月亮公司副总经理邓岗甚至认为,这是一起严重抹黑对手的恶性竞争事件,公司将运用一切法律手段作出反击。

  邓岗提出疑问:“王海在此次事件中一改此前借机索赔的作风,一方面采取不沟通、不索赔的态度,要求我们在媒体上回应,进而提起小额的诉讼,并大肆宣传炒作,王海及其背后利益集团势要摧毁蓝月亮品牌的目的昭然若揭。”

  “当王海与他的朋友在微博上炒作蓝月亮产品含有致癌物的同时,世通华纳紧随其后,制作电视片在全国28个城市的公交车上滚动播放,宣称‘蓝月亮洗衣液含有致癌物质,消费者应谨慎购买’。”邓岗说,“短时间内在全国范围内采取如此一致的行动,所需要的经费和运作能力都是非常巨大的,这足以怀疑王海的一系列行为绝不仅仅是其个人行为,而是一个经过精心策划的有组织的行动。”

  王海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承认,世通华纳在制作针对蓝月亮的节目时“采访”了他。

  从1996年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王海,有“中国打假第一人”之称。但在名扬全国后突然消失了,他淡化了与媒体的往来,王海这个名字也逐渐被人遗忘。

  实际上,目前担任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的王海在商界顺风顺水。他在广州、杭州、深圳分别开办了公司。根据王海介绍,他的公司主要有两部分业务:一是帮助企业进行“市场调查”;另一部分是非盈利项目,主要是帮助消费者维权。

  打假人叶茂良和陈小冰在广州起诉的案件,诉讼代理人均为王海。前者向吉之岛超市和蓝月亮公司各索赔20元,这意味着王海至少要在开庭和审判时往返于京粤之间数次,开销不菲。

  为何不惜耗费精力与时间、不计成本地起诉?虽然王海一再强调这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但依然无法解释本次事件中的一系列悬疑。

  而对于被蓝月亮起诉一事,世通华纳方面不愿表态。
 
    来源: 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