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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化于心,外践于行——2012年度新刑诉法律师培训班成功举办

 

    为帮助广大律师更好地理解新刑诉法的立法精神,全面了解新刑诉法的修改背景,准确把握新刑诉法的修改内容,正确指导律师办案实践,省律协联合广州律协于2012年7月21日-22日在广州鸣泉居共同举办“2012年度新刑诉法律师培训班”。省律协副会长陈小雄、广州律协副会长黄建水出席培训班并作讲话,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杨爱斌担任培训班主持,广州律协业务发展工作委员会主任钟闻东出席本次培训班。来自各地市的律师代表、省、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律师共13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是1996年之后再次进行的大规模修改,增加和修改内容达100余条。省律协和广州律协联合开展本次新刑诉法的培训,旨在强化律师的辩护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帮助广大律师正确地理解和运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

    21日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以《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刑辩观念的转变》为主题授课。陈教授主要围绕新刑诉法对辩护制度的改革、审判前阶段的辩护、程序性辩护、量刑辩护、独立辩护、有效辩护等六大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其运用大量的实例,深入浅出地分析和解读了新刑诉法条文,并针对新刑诉法对律师辩护工作带来的机遇和风险以及如何与司法工作人员进行高效沟通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22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时磊主讲《刑事诉讼法修改设计审判制度的若干问题》。时副庭长先是简略地对刑诉法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讲解,随后就公诉案件的一、二审程序,简易程序、审判监督程序、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辩护制度、证据制度等六个方面,从审判实务经验出发,为律师辩护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经过两天的培训,律师们认为,培训的内容紧密结合律师执业实践,实用性强;通过培训,对法条的理解进一步加深,对律师的执业权利进一步明确。同时,律师们表示将本着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的态度,深刻领会新刑诉法的立法精神,切实增强自身刑事辩护能力,不断提高刑事辩护工作质量。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小雄

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黄建水

时磊副庭长

陈瑞华教授

活动现场一

活动现场二